山东理工大学创建于1956年,是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与山东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山东省高水平大学建设单位,是山东省重点建设的以工为主的多科性大学。学科专业涵盖了工学、理学、经济学、管理学等9个门类,已逐步形成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布局。
学校现有3个山东省一流学科,拥有农业工程、机械工程、电气工程(培育)等省高水平学科,化学、工程学等学科已进入全球ESI排名前1%,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机械工程、农业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电气工程4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3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73个本科招生专业。拥有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4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分实验室1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含分中心)3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2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1个、中央与地方共建实验室21个。拥有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省骨干学科教学实验中心20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4个、省重点实验室2个、省高校重点实验室5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7个、省检测研发公共服务基地1个、省级人文社科研究基地10个、省工程实验室3个,山东工程技术研究院设在我校。
学校现有27个学院,22个校级研究院,全日制本科在校生34000余人,研究生4100多人。学校为国家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首批国家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单位、国家知识产权试点高校、教育部首批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全国教育信息化试点优秀单位、全国大学外语教学改革试点单位、全国大学生KAB创业教育基地、研究生推免资格高校、山东省首批文明校园。
一、招聘学科
机械工程、农业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电气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化学、力学、仪器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测绘科学与技术、建筑学、矿业工程、纺织科学与工程、生物学、数学、物理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文学、哲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史等学科。
二、引进人才层次与类别
(一)第一层次杰出人才
研究领域处于国际学术前沿、具有世界一流学术水平、在本学科领域取得卓越成就的杰出人才。
(二)第二层次领军人才
学术造诣高深、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具有带领本学科赶超或引领国际先进水平能力、具有较强的团队领导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够带领学术团队协同攻关的国家级领军人才;海外高水平大学知名教授。或相当水平优秀人才。
(三)第三层次拔尖人才
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突出学术成果、有较强的团队领导和组织协调能力、具有带领或协助本学科赶超或保持领域内先进水平能力的入选国家重点人才工程青年项目及省部级拔尖人才等;在海外高水平大学(科研机构)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突出学术成果的拔尖人才。或相当水平优秀人才。
(四)第四层次骨干人才
A类: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主持国家级教学科研项目并发表高水平论文,或取得其他高水平教学科研成果,或成果转化及应用突出;在海外高水平大学 (科研机构)取得博士学位,具有3年及以上海外科研工作经历,或在海外高校(科研机构)具有正式教学科研职位。或相当水平优秀人才。
B类: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主持国家级教学科研项目并发表高水平论文,或取得其他高水平教学科研成果,或成果转化及应用突出;在海外高水平大学(科研机构)取得博士学位,或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或入选国家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的青年学者。或相当水平优秀人才。
C类:属于急需紧缺学科专业的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副教授。
(五)第五层次青年博士
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的博士、博士后;业绩特别突出且属于急需紧缺学科专业的,年龄可适当放宽,但一般不超过38周岁。
A类:创新发展潜力大,在本学科领域取得高水平代表性成果,主持或参与省部级以上教学科研项目,具有获得国家级教学科研项目的能力;学校学科专业发展急需紧缺,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或相当水平人才。
B类:具有较大发展潜力,在本学科领域取得较高水平代表性成果,一般应主持或参与教学科研项目或有重要社会服务经历,具有获得省部级以上教学科研项目的能力。或相当水平人才。
C类:在本学科领域取得较高水平业绩成果,具有较强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能胜任教学科研工作。或相当水平人才。
三、引进人才待遇
人才类别 | 待遇 (万元) |
购房补贴 | 安家费 | 年薪 | 科研启动经费 | 其他 补贴 | 配偶及子女 | 职称 |
理工科 | 人文社科 |
第一层次 | 待遇面议 | 经认定,3年内享受生活补贴2000元/月。 | 1.配偶安置:(1)四层次以上人才配偶,学校协助安排工作。(2)配偶原属机关事业单位的,按照“同级就近就优”原则对口安置。(3)博士配偶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参加校内非事业编制人员招聘,同等情况下优先考虑。 2.子女入学:协助解决子女入学。 | 聘为二级至四级教授 |
第二层次 | 150-200 | 100 | 90-140 | 工科300-500;理科100-200 | 20-40 |
第三层次 | 100-150 | 50 | 50-80 | 工科100-150;理科50-100 | 15-30 |
第四层次 | 10-70 | 50 | | 10-40 | 5-20 | 教授或副教授 |
第五层次 | A类 | 40 | | 10 | 5 | 经认定,3年内享受生活补贴3000元/月;期间获得国家级代表性教学科研项目及成果的,学校给予一次性补贴3.6万元。 |
| 业绩突出者,可直聘为副教授或教授 |
B类 | 30 | 7 | 5 |
C类 | 20 | 5 | 3 |
注: 上述人才符合并入选学校“双百工程”,享受相应待遇。
四、符合国家、省部级高层次人才工程入选条件的,学校将积极引荐,推荐成功后同时享受相应的政策待遇。
五、联系方式
(一)高层次人才联系方式
电话:0533-2782311 联系人:张老师
E-mail:rshch@sdut.edu.cn
(二)博士求职联系方式
电话:0533-2783385 2786219 联系人:毕老师 王老师
E-mail:rcbzp@sdut.edu.cn rcb@sdut.edu.cn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266号山东理工大学人才工作办公室邮编:255000
详情可登陆山东理工大学网站浏览(http://www.sdut.edu.c)
山东理工大学2021引进人才计划.pdf